目前分類:新聞與政治 (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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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搶救人員發現她的時候,她已經死了,是被垮塌下來的房子壓死的,透過那一堆廢墟的的間隙可以看到她死亡的姿勢,雙膝跪著,整個上身向前匍匐著,雙手扶著地支撐著身體,有些像古人行跪拜禮,只是身體被壓的變形了,看上去有些詭異。救援人員從廢墟的空隙伸手進去確認了她已經死亡,又在衝著廢墟喊了幾聲,用撬棍在在磚頭上敲了幾下,裡面沒有任何回應。當人群走到下一個建築物的時候,救援隊長忽然往回跑,邊跑變喊「快過來」。他又來到她的屍體前,費力的把手伸進女人的身子底下摸索,他摸了幾下高聲的喊「有人,有個孩子 ,還活著」。
   經過一番努力,人們小心的把擋著她的廢墟清理開,在她的身體下面躺著她的孩子,包在一個紅色帶黃花的小被子裡,大概有3、4個月大,因為母親身體庇護著,他毫髮未傷,抱出來的時候,他還安靜的睡著,他熟睡的臉讓所有在場的人感到很溫暖。 隨行的醫生過來解開被子準備做些檢查,發現有一部手機塞在被子裡,醫生下意識的看了下手機屏幕,發現屏幕上是一條已經寫好的短信「親愛的寶貝,如果你能活著,一定要記住我愛你」,看慣了生離死別的醫生卻在這一刻落淚了,手機傳遞著,每個看到短信的人都落淚了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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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為被救出來的嬰孩

 

每次看到這則新聞   眼淚都會飆出來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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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8/04/27 04:16
 「囧」是什麼意思?相信絕大多數的讀者都無法正確唸出這個冷僻的漢字,也無法理解它的真正意義,但「囧」字目前卻已成為眾多大陸新世代網民所稱的「廿一世紀最牛的一個字」,它已成為新興網路象形文字的獨特標誌。

 「囧」字在網路的象形文字中是表達悲傷、無奈情緒的表情。囧的讀音如「炯」,雖然有很多專家學者認真考古研究其本義,但在網路文化裡,囧的八字視為眉眼,口字視為嘴。它的內涵是指:作為頭,表達沉重的思想;作為臉,常常表示鬱悶的表情。

 「囧」在網路的使用,必須提到「Orz」,它看似字母組合,但其實是一種象形符號,日文的原義是「失意體前屈」,代表一個人面向左方、俯跪在地,表現失意或沮喪的心情,隨後在台灣與大陸的網路也受到廣泛運用。

 大陸網民稱「囧」是「廿一世紀最牛的一個字」;在百度貼吧裡,曾出現「囧吧」,短時間跟帖者就高達一萬多個;眾多網民則用這個字開設部落格,如有的稱「一日一囧」、「囧豬」等等,還有人用它做招牌,招攬生意,甚至還有一個關於「囧」的專門研究網站。

 最近出現的「囧視頻」網站,標榜「一日一囧」,就是指一天一短片,一短片表達一個意思,時間長短不等,每個短片都是漫畫形式,而這些漫畫處處呈現「囧」字演變出來的各種心態。據悉,這些短片的點閱率,從兩萬多到四十六萬不等,總點閱率遠遠超過百萬。

 據《現代快報》報導,目前,網路上可以點開的「囧論壇」有五百個以上,類似的「大囧村」、「囧字營」更是層出不窮。「囧」這種難以把握的網路象形文字,在虛擬的網路中成了聚合性的力量,成為區分網友類別的依據。

 「這是什麼字啊?」湖北大學西門外有一家「囧」字奶茶店,門店招牌印著大大的「囧」字,讓南來北往的人不時停下腳步,奶茶店老闆的目的達到了,「競爭激烈,奶茶主要面向學生,肯定要時尚一點囉!」奶茶店老闆一開口,就知道他是懂得新世代習性的網路達人。

本則新聞由中時電子報提供 2008/04/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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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軍「水湳機場」12月22日當天在陳總統的監交下,正式移交給台中市政府管理,除落實「國軍軍工廠民營化」政策及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計畫外,未來更可促進地方經濟繁榮與都市發展建設。

陳總統上午在呂副總統秀蓮女士、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、台中市長胡志強、國防部部長李天羽、參謀總長霍守業一級上將等人的陪同下,親自主持這場隆重的水湳機場移交典禮。

典禮首先在陳總統監交下,台中市市長胡志強從國有財產局郭武博局長手中接下水湳機場產權,並由空軍司令彭勝竹上將致贈水湳機場模型給陳總統,代表永恆的紀念。

總統致詞時表示,水湳機場是台中市邁向大都會的珍貴資產,希望中央和台中市政府有效運用於符合民眾利益的規劃,讓水湳機場成為台中的中央公園,超越台北一0一所在的信義區。總統致詞後,一行人即至水湳機場舊機棚內參觀一場精彩的「回顧與展望巡禮」,讓與會嘉賓透過照片呈展,瞭解水湳機場的沿革與時代意義。

隨後,由空軍雷虎特技小組駕駛七架AT-3自強號噴射教練機劃過天際,地面上有漢翔公司的搬遷車隊緩緩駛過,運送最後一批裝備,也代表空軍第二後勤指揮部水湳機場舊址的日子,正式宣告結束,活動最後並實施合影,留下歷史性的一刻。

水湳機場基於台中市西屯區,面積廣達二百五十餘公頃,臨近市中心;隨著台中市的都市發展與擴張,在卸下國防建設的歷史角色之後,成為極具開發潛力與價值的新都會中心,未來發展前景可期。國軍積極配合地方政府都市計畫推動,促進地方經濟繁榮與對外貿易發展的用心與行動,更深獲地方肯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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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喝酒的民眾注意,酒醉駕車將提高刑責!由於現行的酒駕罰則過輕,造成酒駕肇事死亡人數逐年攀升,立委提案加重酒駕罰責也獲得立法院三讀通過,未來酒駕肇事者最高將處台幣15萬元罰鍰,或1年以下有期徒刑

有鑑於酒駕肇事意外事故頻傳,光是2003年到2006年的酒駕死亡人數就從300、400人,增加到500多人,為維護用路人的安全,避免不幸悲劇發生,立委謝國樑、徐中雄、黃偉哲等人提案修改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案,立法院18日也三讀通過提高酒駕罰則,罰金從現行的新台幣3萬元提高到15萬元,或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不過,這次提案修法並未加重酒駕累犯者罪刑,謝國樑強調,加重累犯者刑罰將是下次修法重點。

謝國樑說:『我個人認為在明年度也許還有另外一波針對於(刑法)185之3的修法,我認為對於酒駕累犯的基本刑期,其實未來應該要考慮來加重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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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收食用油,環境不卡油

親愛的市民朋友:

為了避免下水道"卡油"而影響環境衛生,本局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廢食用油回收,自9691日試辦回收市民廢棄的食用油(或回鍋油),如果您有不要的食用油,千萬不要丟入垃圾桶、廚餘桶或下水道中,請務必交給我們的資源回收車。因為回收的廢食用油除了可以生產『再生燃料』外,也可以抵抗地球暖化的現象,謝謝您的配合。

回收管道:

住戶累積一定數量(2公升)後,由本局派專車收運 

(※請不要隨一般資源回收物交付回收※)

回收規定:

1.一般的『住戶、店家

凡廢食用油貯存達2公升以上者(可以使用寶特瓶空瓶、塑膠空瓶罐盛裝),可逕洽環保局清潔隊提供回收服務。

2.垃圾交由本局收運的『社區大樓』或『公寓大廈』

請於  貴單位設置「廢食用油回收筒」,集中住戶產生的廢食用油,由資源回收車主動清運。

3.垃圾交由本局收運的『學校

園內所屬的餐廳或廚房產生的廢食用油,均可交付清潔隊回收;惟請校方先設置收運地點,並輔導餐廳或廚房經營管理者配合將廢食用油集中,以提升清運效率。

4.回收申請專線:(請按照您的所在地點洽請本局各區清潔隊及指定廠商協助)

行政區

專線電話

行政區

專線電話

中區

22390038(健發)

北區

24261446

西區

22111478

西屯區

24254708

東區

24734840

北屯區

24264420

南區

23716588(欣欣)

南屯區

24711722

如果您有任何廢食用油回收政策的疑問與建議,竭誠歡迎撥打資源回收專線(22294025

~~台中市環境保護局與您一起關心地球~~

網站連結: http://recycle.tcepb.gov.tw/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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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辦法

 

中華民國95年12月15日府法規字第0950260396號令發布全文

 

第一條  臺中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為規範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,及依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,訂定本辦法。

第二條 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本府,主辦單位為本府都市發展局(以下簡稱都發局)。

第三條  正面式招牌廣告之設置,應符合下列規定。

一、縱長超過二公尺者,應事先申請雜項執照。。

二、下端距離地面淨距離不得低於三公尺,並不得低於騎樓下面樑底線;上端不得高於建築物簷口底面或女兒牆。

三、設置於建築物各樓層者,不得覆蓋窗戶,消防避難出口或其他開口。

四、突出牆面不得超過五十公分

五、設置於樓梯間、昇降機間、機械房、水塔及水箱等屋頂突出物者,上端不得高於屋頂突出物一公尺,且自屋頂版面起算不得超過九公尺 

第四條  側懸式招牌廣告之設置,應符合下列規定:

一、縱長超過六公尺者,應事先申請雜項執照。

二、下端距離地面淨距離不得低於三公尺,不得突出建築物牆(柱)面超過一.五公尺。但位於車道上方者,下端距離地面淨距離不得低於四.六公尺,上端不得高於建築物簷口底面或女兒牆。

三、厚度不得超過五十公分。 

第五條  騎樓招牌廣告之設置,應符合下列規定:

一、設置於建築物騎樓內或騎樓版下之側懸式或懸吊式招牌,下端距離地面淨距離不得低於三公尺,厚度不得超過五十公分

二、設置於建築物騎樓柱面四周,不得突出柱面超過三十公分,騎樓淨寬應達二.五公尺以上。

三、設置於騎樓內側牆面之正面式招牌廣告,不得突出騎樓內側牆面超過十五公分,下端距離地面淨距離不得低於二.一公尺

詳細內容請上都發局官網

http://210.69.115.81/ad/Web/Index.aspx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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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(  黃如萍/台北報導)
    酒後駕車肇事死亡創歷史新高,導致每年七百多個家庭破碎。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決定聯手推動修法,將酒駕呼氣酒精濃度從每公升○.二五毫克降至○.一五毫克;並增訂處罰同車乘客六千到一萬八千元不等,酒駕累犯不得易科罰金,一律判處拘役或徒刑。

    內政部今天邀集交通部、經濟部、法務部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、台北縣市及桃園縣警察局、計程車隊、汽車運輸業駕駛員工會、觀光旅館及視聽等相關公會、立委及學者專家討論防制酒後駕車肇事具體對策及修法。

    肇事死亡人數創歷史新高 今年一月交通大執法以來,前兩個月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比去年同期減少一五%,但酒駕肇事死亡人數高達一一七人,高居交通事故肇因首位(廿五%),並創歷史新高。

 鑒於鄰近的日本在二○○二年六月將酒駕標準從駕駛人呼氣酒精含量○.二五毫克降至○.一五毫克,酒駕違規及肇事都減少四成,交通部及內政部決定援用日本的酒駕取締標準。

 同時參考日本今年三月二日內閣會議通過的「道路交通法修正案」,國內亦增訂酒駕同車乘客罰鍰六千元至一萬八千元,只有計程車及大客車乘客、無行為能力、未滿十八歲及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超過○.五五毫克(已經太醉,無力制止酒駕行為人)等五種乘客不罰。

 交通部指出,去年二月五日起行政罰法施行「一罪不兩罰」後,造成酒駕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爆增三成,且當事人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○.五五毫克以上、達強制移送刑法處置者中,高達九九.九八%獲不起訴、緩刑或易科罰金,顯示刑法無法嚇阻酒駕,並形成「喝酒越多、處罰越輕」的不合理情形。

 車主繳清罰鍰後才能領車 交通部及內政部因此決定修法,重點之一是,酒駕及飆車等違反公共安全等交通違規行為,排除適用行政罰法第二十六條的「一罪不二罰」,酒駕車除當場扣留,車主須繳清罰鍰後才能領車,超過每公升○.五五毫克者同時移送法辦,又恢復以前處罰方式。

 新法同時對酒測超過○.五五毫克者的最高罰鍰從九萬元提高至十五萬元,並加重處罰累犯者(含緩起訴案件),判處拘役或徒刑,不得易科罰金。

    警察執行酒測勤務常發生拒停車接受稽查逃逸情形,此次修法決定停車但拒絕受檢、拒絕停車受檢分別處罰,前者維持現狀罰九百至一千八百元,後者一律處六萬元罰款。

 推動餐飲業代客叫車開車 為確保飲酒者不會駕車危害自己及公共安全,交通部及內政部將請經濟部推動餐飲及販賣酒類相關業者,提供「代客叫計程車」或「代客開車」等服務措施,強制於營業場所明顯處張貼「酒後不開車」警語,及設置提供「代客叫計程車」服務相關標示等配套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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